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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土部2009年11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两项通知,对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作出了明确规定。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增补本)中明确规定了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其中小城市(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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