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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拍卖师是否可以调整加价幅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主持人是否可以调整加价幅度?
2018-05-16 00:00:00   来源:   作者:本站

 

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

第十六条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底价时,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

第五十一条 竞买人在挂牌出让出价申报期限内,可以多次填写竞买报价单加价竞买,其加价的最低幅度,必须等于或高于挂牌出让须知规定的具体挂牌出让地块的加价幅度。

竞买人每次竞买报价不得低于挂牌出让公示栏公布的报价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己受理的竞买人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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