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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整体出让?
2019-10-28 09:21:00   来源:   作者: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四条:土地出让必须以宗地为单位提供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拟出让地块要依法进行土地调查和确权登记,确保地类清楚、面积准确、权属合法,没有纠纷。

  第五条: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住房用地出让公告和合同约定内容的适时监管,对市、县发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绑出让、超用地规模、“毛地”出让、超三年开发周期出让土地的,要责令立即撤销公告,调整出让方案重新出让。
  商业住宅是指在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上建设的住宅用房,称为商业住宅,例如市场上售卖的产权为40-50年的酒店式公寓。
  商品房则属于普通住宅,产权70年。
  商住用地,包括了商业和住宅用地,即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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