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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关于拍卖佣金的收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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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

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

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

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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