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LXQ2023025C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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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新自然资源告字[2023]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决定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现公告如下:
一、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本公告中用地:
1、拖欠兰州新区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在兰州新区存在土地闲置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竞买者应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7日(工作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符合竞买条件并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截止2023年5月7日12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宗地,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宗地,按挂牌方式出让。
六、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期限: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8日(节假日顺延);
2、报价时间:挂牌期限内的每个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二)拍卖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出让文件的索取和地形图的买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4月18日起(工作日)到委托的拍卖服务公司买取出让文件和地形图等。
八、其他事项
1、供地条件:现状。
2、本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公开供应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请持相关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21日内向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查;宗地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持有的土地证,待依法拆迁安置补偿时注销,上述工作均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公开供应手续完成后,竞得人申请土地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按规定另行交纳相关税费。
4、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建设的,将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动工时间6个月之内的,按土地出让金总额5%收取;超过约定动工时间6个月不满1年的,按土地出让金总额10%收取;超过动工时间1年不满2年的,按土地出让金总额20%收取;超过动工时间满2年的,出让方将无偿收回土地;属部分闲置的,按闲置比例收取闲置费或按闲置比例收回土地使用权。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兰州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徐凌云
联系电话:0931-8259272
(二)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魏世琴
联系电话:15009316998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