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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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公告[2019]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方式出让P2019-2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一)拖欠平凉市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二)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为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 号)内容规定,如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六、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一)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 年10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11月5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5日与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报名资料的审核。
(二)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拍卖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17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
七、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10:00时。
(二)拍卖地点: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二)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国家信用体系无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
(三)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四)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平凉市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和规划条件通知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五)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宗地编号:P2019-28号)》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保证金银行账户
(一)联系方式
1.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933-8350138
2.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梁经理 联系电话:18919090260
(二)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账 号:662102018309100010-0001
注: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 宗地项目对应的竞买“登记号”,每个宗地项目对应的“登记号”为竞买人网 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竞买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竞买“登记号”。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