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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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秦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秦安县自然资源局(秦自然资源发〔2019〕33号)委托,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QA2019-3号、QA2019-4号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宗地 编号 | 出让 面积 (㎡)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建筑主体高度 (米) | 绿地 率 (%) | 竞买 保证金 (人民币 /万元) |
QA2019 -3号 | 2259.87 (合3.39亩) | 宗地位于秦安县东滨河路以西、葫芦河以东、滨河路南小河桥以南区域,东与东滨河路相邻,南与桥南加气站用地相邻,西与葫芦河河堤相邻,北与规划绿地相邻(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站) | <1.5 | ≤40 | ≤12 | / | 550 |
QA2019 -4号 | 2630.95 (合3.95亩) | 宗地位于秦安县千户镇千户村西南部分区域,东、南与千户村农田相邻,西与农田及道路相邻,北与绿地相邻(详见规划条件表附图)。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5 | ≤40 | ≤12 | / | 80 |
二、使用年限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40年。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竞买。
四、出让文件获取及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报名。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及传真报名。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从竞买人账户中一次性足额(不得分批或以他人名义存入)以法律允许的方式汇入出让文件指定账户。
六、挂牌期限及地点
1.挂牌期限:2019年5月24日—2019年6月3日;
2.挂牌地点: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事项
(一)QA2019-3号、QA2019-4号宗地开发建设期限为2年。
(二)出让活动中如发现恶意串通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其以后参加天水地区范围内各类土地出让活动的资格,同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规定以《秦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若《秦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出让文件获取人。
(四)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联系方式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天水市成纪大道新华路2号4楼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0938-8215326
网 址:www.tsggzyjy.gov.cn/f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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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秦安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