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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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国土告字【2018】8号
交易编号:JNJY2019PM-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静宁县人民政府批准,静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建筑规模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G1808号 | 位于静宁县东关路以西,东街以北,静观茗苑以东、静安嘉园以南(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 15939.16㎡ (合23.9亩) | 居住用地 | 住宅 70年 商业40年 | 总建筑面积≤31878.32㎡,配套商业设施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3% | ≤2.0(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 | ≤28 | ≥30 | 2800 |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
有意竞买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现场踏勘,本次拍卖活动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4日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lsggzyjy.cn/f)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禁止以现金汇款)将保证金汇到指定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同时现场递交报名材料。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16:00时。申请人资格审查完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有资格参加竞买。
五、报名时间及出让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出让文件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4日
2、获取出让文件地点: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七、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9年1月7日15:00时
拍卖地点: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宗地按现状出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静宁县国土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开发建设必须符合静宁县城市建设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5、拍卖出让详细情况以《静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为准,本公告由静宁县国土资源局解释。
九、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静宁支行
银行账号:6200 1690 4010 5150 7915
交易编号:JNJY2019PM-001
竞买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竞买保证金,汇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相一致。
十、联系方式
1、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伟伟
联系电话:0933-2528263 15809447686
2、静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马主任
联系电话:0933-2521426 18293328566
3、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冬媛
联系电话:18919007620 0931-8805533
静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