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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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泾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川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编号为JC[2017]8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 地 面 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JC[2017]8号 | 位于县城东居住区,东临汽配城,西、南 临柏景小区和廉租楼,北临312国道。 以现状为准。 | 1826平方米 (合2.74亩) | ≤3.0 | ≤25% | ≤30% | 商业 住宅 用地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350 | 300 |
二、规划要求
规划指标符合泾川县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具体以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三、出让方式
该宗地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历年来在土地出让中有欠缴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期动工和竣工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不得参加竞买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五、竞买申请
符合条件的竞买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28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向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
报名及保证金到账(以银行交换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16:00时。
六、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28日到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JC[2017]8号)》。
七、其他事项
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JC[2017] 8号》载明的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的时间与地点
公告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16日
挂牌时间:2017年8月17日9:00时至2017年8月30日10:00时
出让地点:泾川县政府招待所(泾川宾馆)南2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魏经理 18919185858 15009316998
泾川县国土资源局
李先生 王女士 0933-3321553
十、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泾川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甘肃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 3012 2000 0006 80
泾川县国土资源局
甘肃佳和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8日